【裘东明】商圈广告是户外广告中最有效的形式
发布时间:2015-10-26 15:01   浏览人次:

    如今,户外广告在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情况下,已经成为美化城市的一种艺术品,是城市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户外广告中占有龙头地位的商圈广告,在提升品牌形象和商品销量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上海广告协会户外广告委员会主任裘东明,在第12届中国户外传播大会后接受专访时指出:购物点广告即商圈广告是户外广告四大媒体形式中对商品促销最有效的形式! 


    购物点广告,即销售点广告、商圈广告。广告围绕销售点和商圈现场内外的各种设施做媒体,有明确的诱导动机,旨在吸引消费者,唤起消费者的购买欲,具有十分直观的推销效力。


    商圈广告与其他户外广告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产品的销售终端在这里布局、聚集,给消费者提供了实时消费的客观条件,消费者在商圈看到广告信息后可以就近体验消费,直接提升产品销量;其次,有购物需求的消费者在这里聚集,拥有大量的优质消费者;最后,商圈广告视觉冲击力强,具有一定的强迫诉求性质,即使匆匆赶路的消费者也可能因对广告的随意一瞥而留下一定的印象。品牌的商圈广告是催化剂,在最后时刻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用临门一脚的力量促使销售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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